川普政府於 2026 年 3 月正式公布《美國國家 AI 立法框架》(National AI Legislative Framework),這是美國聯邦政府繼拜登時期行政命令之後,在 AI 監管議題上最具指導性的政策文件,預計將深刻影響國會的後續立法走向。
六大核心原則
框架以六項原則為支柱,呈現明確的「促進創新優先、審慎監管」立場:
1. 兒童安全 要求平台對未成年人使用 AI 生成內容採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是框架中少數具有明確限制性質的條款。
2. 能源與社區發展 支持 AI 數據中心的本土建設,推動 AI 基礎設施與地方能源政策協調發展。
3. 知識產權立場 框架明確表示,以版權作品訓練 AI 模型不構成侵犯版權,支持 AI 公司在訓練數據上的現行做法,是對出版商與創作者訴訟的間接政策回應。
4. 言論自由保護 反對以「防止 AI 生成有害內容」為由限制合法言論,要求任何內容審查規則必須符合第一修正案。
5. 反對新設聯邦 AI 監管機構 明確反對建立類似歐盟 AI 辦公室的獨立聯邦 AI 監管機構,由現有行業部門監管機構分散承擔 AI 監管職責。
6. 勞動力 AI 識讀能力 推動在 K-12 及社區學院課程中納入 AI 基礎教育,確保美國勞動力能夠適應 AI 時代。
聯邦優先:壓制各州 AI 立法
框架最具爭議的內容之一是支持聯邦法律優先原則(Federal Preemption),承接去年 12 月行政命令的立場,要求國會通過統一聯邦 AI 法規,阻止各州(尤其是加州)自行制定更嚴格的 AI 規定。
這一立場直接影響加州、伊利諾州等已通過或正在審議的州級 AI 法案的效力。
各方反應
科技業界:Andreessen Horowitz、半導體產業協會等機構發表聲明表示支持,認為框架「為創新提供了清晰預期」,避免了歐盟式的碎片化監管。
AI 安全倡導者:Americans for Responsible Innovation 等組織批評框架「保護開發者而非用戶」,指出框架未包含強制安全測試要求、高風險 AI 系統披露義務及明確的執法機制。
學術界:部分 AI 研究者認為框架對 AI 系統的社會影響評估要求過低,尤其是在就業替代、算法偏見等結構性問題上幾近缺失。
立法前景
白宮表示希望在 2026 年 11 月中期選舉前將框架轉化為正式立法,但多數政策觀察人士認為這一時程過於樂觀。國會目前在 AI 監管議題上仍存在顯著的黨派分歧,統一立法的前景仍有相當不確定性。